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射阳县千秋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0名
日期:2023-04-19 18:29 浏览:244

根据《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射人社发〔2023〕17号)文件精神,在我镇开发6个一般性和54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招聘岗位
(一)社区便民服务岗位。包括:保洁保绿保安、公共设施维护、妇幼保健照护、助老托幼助残、邮件快件收发等。
(二)城乡公共服务岗位。包括:公路建设与养护、公共设施建设与管护、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、河湖巡查与管护、垃圾污水处理和转运、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、河塘清淤整治、生态护林护绿等。
(三)城乡社会管理岗位。包括:交通值守、治安巡防、公共环境卫生;乡镇、社区(村)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障、社会救助、医疗卫生、社会福利、社区矫正、群团工作、统计调查、残疾人管理服务、儿童管理服务等。
(四)应急管理服务岗位。包括:防疫消杀、医护辅助、物流配送、道路管制、卡点值守、防汛抗旱、抢险救灾等。

 

二、招聘范围和条件

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、报名前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:
(一)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;
(二)女40周岁以上、男50周岁以上的;
(三)特困职工家庭的;
(四)残疾的;
(五)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;
(六)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;
(七)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;
(八)优抚对象家庭的;
(九)军队退役的;
(十)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。

 

三、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与补贴

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工资为本县月最低工资标准(即1840元/月),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,并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(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)。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到退休外,其余人员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)。
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为本地月最低工资标准(即1840元/月),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。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个月。

四、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

1、报名材料
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:
(1)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;
(2)填写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;
(3)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4)就失业登记证原件、复印件;
(5)相关就业困难类型证件原件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。
2、资格审核
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
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联系人

报名时间:2023年4月17日-2023年4月22日,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6:00
报名地点:千秋镇社会事业局
联系人:李成
联系电话:13046526655

六、其他事项

1、已有公益性(临时性)录用记录原则上不再参与报名。
2、曾在千秋镇人民政府、部门、单位工作,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辞退、开除的不得报名。


射阳县千秋镇人民政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