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射阳县公开招聘部分村(居) 宣传文化管理员公告
日期:2023-04-26 18:11 浏览:388

根据工作需要,射阳县部分镇(区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(居)宣传文化管理员共42名,具体事项如下:

一、招录职位及名额

临海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    1名

千秋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    4名

四明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    7名

海河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    2名

兴桥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    3名

新坍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    3名

盘湾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    2名

特庸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    5名

洋马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    2名

长荡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    1名

黄沙港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  1名

合德镇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   10名

经济开发区宣传文化管理员        1名

村(居)宣传文化管理员主要工作职责:组织实施理论宣传、舆论引导、文明创建、新时代文明实践、文化活动等宣传思想文化各项工作。

二、报考条件

(一)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。

(二)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团结同志、廉洁奉公,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。

(三)具有盐城市户籍,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(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大专及以上学历(含党校、军队自考学历),专业不限。

三、报名

(一)报名时间、方式、地点

报名时间: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6日。

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

报名地点:射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西二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(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)。

(二)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

1.报名材料

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:

(1)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;

(2)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一:《射阳县公开招聘部分村(居)宣传文化管理员报名登记表》;

(3)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、学信网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

(4)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。

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

2.资格审核

资格审核由镇(区)党委宣传办和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,在任何环节,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。

(三)其他事项

1.本次公开招聘设1:2开考比例,如未达到开考比例,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直至核销岗位的招聘计划;

2.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、江苏省财政厅《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》(苏价费函〔2007〕146号)规定,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(在领取准考证后,缺考和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);

3.现任村(居)组干部不得报名应聘;

4.本次招聘考试委托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。

5.考试结束后,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程序由各镇(区)组织实施。

四、考试方式、科目、时间和实施办法

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可以不参加笔试,直接进入面试。

(一)笔  试(总分为100分)

1.笔试时间:见准考证。

2.考试科目:公共基础知识。

3.准考证领取时间:2023年5月11日下午2:30-6:00。

准考证领取地点: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。

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,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

(二)面  试

1.面试人选确定: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,按招考计划数1: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(含末位同分者),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,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。

2.面试内容: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,面试总分100分,设60分合格线,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,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。

3.面试时间:具体时间以招聘部门通知为准,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,取消考试资格。

参加面试人员,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,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到本人,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 (三)总成绩计算方法

有笔试的考生,笔试、面试成绩各按50%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,直接面试的考生以考生的面试成绩计入最终的总成绩,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
五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

(一)体  检

考试结束后,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,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体检费用自理。总成绩相同时,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;总成绩和学历均相同时,取全日制学历高者参加体检,仍相同时加试面试决出名次(加试方式、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

体检由各镇(区)宣传办组织,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
(二)考  察

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镇(区)宣传办组织考察,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。

因个人放弃、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(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)。

(三)公  示

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。

(四)聘  用

1.村(居)宣传文化管理员招聘实行镇(区)聘村(居)用。

2.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合格人员按成绩高低在报名镇(区)选岗后(或由所在镇(区)党委研究决定岗位分配),由所在镇(区)社会事业局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协议,人员管理由镇(区)、村(居)负责,业务指导由镇(区)宣传办负责。

3.建立常态补员机制。本次招聘结束后,进入面试未录用人员录入村级宣传文化管理员人才库。此后出现岗位空缺的,由镇(区)从入库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(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),并报县委宣传部同意后聘用。

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。

六、薪酬待遇

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正式聘用;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,终止聘用关系。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。

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,同时建立逐步增长机制。试用期结束后,工资由镇(区)财政所按规定发放,同时享受“五险一金”待遇,缴纳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,应由个人缴费部分在发放工资时实行代扣代缴。

七、招聘政策咨询    

1.射阳县各镇(区)党委宣传办(详见附件二:射阳县公开招聘村(居)宣传文化管理员镇(区)咨询联系表)。

2.射阳县人力资源公司:0515-69058077

八、招聘工作监督

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《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盐人社[2010]252号)执行,县纪委和镇(区)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。(各镇(区)监督电话详见附件二)

县纪委监督电话:0515-89291639  

中共射阳县委宣传部

2023年4月26日